虚构船舶、航次与数据,仅用于展示报告结构。
查看完整示例报告(英文)每一次分析都从租船合同开始,而不是从模板开始
我们不套用统一的性能公式。航速与油耗保证按约定文本解读,分析在得出任何结论之前先按该措辞设定:保证值、about 容差、蒲福风级与道格拉斯海况限值、海浪与涌浪的处理方式,以及洋流是单向还是双向修正。
决定结果如何计算的规则同样如此:良好天气时段需持续多久、是否必须按正午至正午计量、ECA 与非 ECA 油耗如何区分,以及条款是否允许将结果外推至整个航次,或仅限于符合条件的时段。
报告会显示约定定义如何转化为分析过程,使结果的依据可被核查,而不必仅凭信任。
通常的触发情形
签约后的索赔工作很少是计划中的。它往往随一份扣款、一份报告,或对当时天气的分歧而来。
收到扣款
已完成航次的航速或油耗索赔到达,需要作出回应。
需审阅对方报告
索赔附带气象导航或性能报告,其方法必须加以评估。
良好天气存在争议
双方对条款本身没有分歧,但对哪些时段符合条款存在分歧。
洋流、涌浪或外推
分歧在技术细节:逐小时洋流、有利洋流、涌浪高度与方向,或将结果延伸至符合条件时段之外。
绕航或燃油损失
必须先重构航次,才能描述并量化损失。
签约前审阅条款
在性能保证条款签署之前进行审阅,以便事先了解其实际含义。
从条款到可量化的结果
五个步骤,顺序固定。在计算依据确立之前,不进行任何计算。
审阅租船合同
明确并记录约定的保证值、容差、天气限值、时长要求、洋流处理方式与计算规则。
重构航次
将实际航迹、船舶报告、AIS 船位与回算的风、浪、涌及洋流按小时对齐。
检验性能
依约定定义识别符合条件的时段,并将该时段的实际表现与保证值比较。
量化结果
计算损失或节省的时间以及燃油超耗或节省量,套用容差并展示每一步。
支持回应
我们解释结论、评论对方计算,并在往来函件、谈判、船东互保协会审查或仲裁过程中持续提供支持。
航次、天气以及两者背后的证据
每次分析都汇集四个方面,缺一不可:没有重构条件的合同措辞无法证明任何事,而没有合同措辞的重构条件回答的是错误的问题。
租船合同条款
保证航速与油耗、about 容差、良好天气定义、时长与连续时段要求、洋流条款、ECA 处理方式,以及是否允许外推。
航次表现
航程与时间、对地与对水航速、螺旋桨滑失、主机负荷与转速、按消耗方分类的油耗、ECA 运行以及所报告的航次事件。
气象与海况
回算的风、海况、涌浪高度与方向、合成波高,以及沿实际航迹的洋流与潮流逐小时影响。
支持性证据
正午报告、甲板与机舱日志、AIS 历史、既有导航报告、加油记录与船存油(ROB)记录、检验报告,以及对方的计算本身。
定义决定结果。道格拉斯标度将海况与涌浪分开,而涌浪由高度、方向与波长共同描述,条款究竟指哪一项,可能决定某一时段是否符合条件。
同一个航次,三种不同结论
性能条款从标准措辞到高度限制性的起草方式各不相同,这种差别并非表面文章。每增加一个要素,符合条件的时段与可作的修正就更少,因此同一份航次数据在一种条款下可以支持索赔,在另一种条款下则完全不成立。
正因如此,任何计算之前都要先按您的条款设定分析。我们确认您的租船合同实际包含哪些要素,只适用这些要素,并在报告中说明所采用的定义。
| 要素 | 标准 | 限制性 | 高度限制性 |
|---|---|---|---|
| 良好天气定义 | |||
| 蒲福风级 4 | ● | ● | ● |
| 道格拉斯海况 3 | ● | ● | ● |
| 无不利洋流 | ● | ● | ● |
| 涌浪无不利影响 | – | ● | ● |
| 有效波高不超过 1.25 米 | – | ● | ● |
| 合成波高不超过 1.25 米 | – | ● | ● |
| 海浪加涌浪的最大波高 | – | – | ● |
| 海水温度 28 °C | – | – | ● |
| 性能分析 | |||
| about 定义:航速 | ● | ● | ● |
| about 定义:油耗 | ● | ● | ● |
| 正午至正午 | ● | ● | ● |
| 连续 24 小时良好天气 | – | ● | ● |
| 航次最低良好天气时长 | – | ● | ● |
| 平吃水 | – | – | ● |
| 有利洋流不作修正 | – | – | ● |
| 夏季吃水 | – | – | ● |
| 不允许外推 | – | – | ● |
此分级仅为示意。实际适用的要素逐案自租船合同读取,条款经常以不符合上述三栏的方式组合这些要素。
索赔附带一份报告。方法是否可靠?
对多数经营人而言,眼前的问题不是「请出一份报告」,而是索赔已经到达、并附带一份分析,需要有人判断其方法是否经得起审查,以及如何回应。
我们将对方分析与租船合同及重构条件逐项对照,说明哪些成立、哪些不成立,以及在接受该金额之前还需要证明什么。
适用的是合同约定的天气定义,还是双方从未约定的一般良好天气标准?
是否遵守了连续时段要求,或以本不符合条件的时段平均值取代?
洋流是否按小时评估?在条款排除有利洋流时是否仍将其计入?
涌浪是否按高度、方向与波长评估,或被简化为单一海况数值?
在合同并未规定的情况下是否将结果外推至整个航次?支持该结论的数据是否确实存在?
当一份报告从技术分析转向立场辩护,或省略了结论所依赖的信息时,我们会直接指出,并说明数据实际支持什么。
您会收到什么
一份可直接转发的索赔摘要,以及其背后的完整分析:所适用的租船合同定义、重构的航次、符合条件的时段、气象与洋流分析,以及逐步列出的全部计算,并附假设与限制。交付之后我们继续参与,对对方回应提出评论并支持往来函件。
虚构船舶、航次与数据,仅用于展示报告结构。
查看完整示例报告(英文)结论并非事先确定
三个示例结果。我们既不为索赔辩护,也不推动索赔:我们确认数据与租船合同支持什么,而这在各个方向都同样成立。
认定性能未达标
三个符合条件的时段共 42.5 小时,性能航速低于允许值 0.39 节,在这些时段内造成 1.3 小时时间损失与 1.4 吨 VLSFO 超耗。
无符合条件的时段
该航次不存在达到要求时长的连续良好天气时段,因此按整个航次外推得出的金额在条款中没有依据。
不支持任何扣款
符合条件的时段显示航速 13.1 节,保证值为 13.0 节,油耗在 about 容差之内,该分析用于回应索赔。
示例数据为虚构,不代表任何客户、船舶、航线或商业争议。
以证据为依据,而非以结果为导向
这项工作由具备实际航次运营和索赔处理经验的专业人员完成,并使用与我们每日优化服务相同的航次数据、气象数据与模型。我们为船东、租家、船舶经营人与技术管理方服务,方法不因立场而改变。
我们与您的船东互保协会、法律顾问及指定专家协作,提供他们所需的技术层面:经得起审查的航次重构、可复核的计算,以及对数据能说明与不能说明之处的清晰说明。
我们提供评估与回应索赔所需的航次重构、技术分析与有据可循的计算。法律解释、立场辩护与争议策略仍由客户及其互保协会、法律顾问和其他指定专家负责。性能争议中的方法各不相同,仲裁庭并无义务将任何导航报告视为默认标准;可能需要更多技术数据,任何结论的可靠性都取决于基础数据、假设与方法。
需要发给我们的材料
把您手上的材料发来即可。最重要的是租船合同摘要与相关条款,其次是索赔本身与航次数据。我们会尽快告知是否有可主张或可回应的依据,以及还需要什么。
把合同摘要、索赔与航次数据发给我们,我们会告知分析支持什么结论。
提交索赔以供审阅